关于印发《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 时间$$ 重要文件 阅读:1139 来源:admin

 关于印发《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单位:
    现将《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驻马店市文明委
                             2014年9月2  
 
 
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展示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成果,更加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实践,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力打造驻马店“好人之城”品牌。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启动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着力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选树典型,使道德模范的高尚精神境界和先进事迹成为广大群众的内在追求和自觉行动,推动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奖项设置
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2---3名,总人数不超过15人。
三、评选范围 
  凡学习、工作、生活在驻马店市的人士,不分职业、年龄、性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曾荣获历届全国道德模范、河南省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四、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驻马店,积极参加驻马店文明城市建设,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认可。曾荣获历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的,或入围、荣登“中国好人榜”的,可优先推荐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每位候选人限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事迹情况进行如下分类推荐。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9月中旬):部署发动。
1市文明委成立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审议候选人资格和组织评选等日常工作。
2、印发《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方案》。组织市、县区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
第二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组织推荐。
1、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积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人选。
2、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精心组织撰写事迹材料。
3、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事迹要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4、推荐人公示期间,应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对入选各县(区)道德模范和入围、入选“中国好人榜”的模范人物优先推荐。
5、每个县(区)每类道德模范推荐候选人总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并按照事迹感人程度进行排序上报。市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6、各县(区)、市直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须按类别填报《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每人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2600781, 电子邮箱:zmd2708@qq.com)。
第三阶段(10月中、下旬):审议评选。
1、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研究确定15名左右的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2、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于10月中旬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驻马店文明网进行公示。
3、经市组委会办公室研究,提出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入围人选,提交市文明委研究确定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获得者名单。
第四阶段(11月上旬):命名表彰。
1、市文明印发表彰决定文件,市文明委举办颁奖典礼,向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进行隆重表彰、宣传。
2、开展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行动,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先进典型进行帮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市文明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本系统人选推荐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面向基层,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推选出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推选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把评选活动的每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模范人物推选出来。
3、示范带动,推动工作。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支持率,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评选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微博、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利用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及时宣传报道推荐评选活动的进展和社会反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宣传、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照片)
单位或住址


 
申报类别
 
联系电话
 
曾获
主要
奖励
 
500


 
 
 
 
 
 
 
 
 
 
500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